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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湾区优秀家庭教育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6-8 17:23:35  浏览:787  字号选择〖    〗


 

温龙妇〔2010〕18号
 
关于开展龙湾区优秀家庭教育案例评选活动的
      
 
各镇(街道)妇联,区属各单位妇委会,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区家庭教育学会会员:
    为进一步深化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我区家庭教育水平的提高,有效挖掘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广大家长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庭教育活动,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龙湾区优秀家庭教育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的家长、教师、家庭教育学会会员等。
二、内容要求
   1、参评案例要求在现代家庭教育理念指导下,体现当今家庭与学校教育的特性,紧密围绕家庭、学校育人环境的改善和家校、家家、校校有机结合的主题。
    2、参评案例以教师、家长个人在实际教学、生活中亲身经历或周围具有代表性的家庭教育故事为主。要求突出家庭教育”和“个案研究”,以家庭教育为载体进行案例分析。强调案例研究成果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3、参评案例要着眼于从孩子身上发现问题,查找到造成孩子问题的家庭教育根源,有针对性地加以教育。
    4、参评案例要具有操作性、科学性、实效性。不得抄袭、下载,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格式要求
    1、各参评案例要根据教育案例的格式(包括案例背景、案例描述、案例分析、反思与思考、参考文献)进行书写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
2、题目小二号字加粗黑体,一级标题四号加粗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加粗黑体,三级标题小四号加粗楷体,正文用小4号字打印,段落为1.5倍行距,参考资料五号楷体。
3、除封面外,其内页均不得署名,案例中指导对象均要使用化名。
4、封面统一使用标准格式,并附上参评承诺书。
四、参评方法
1、请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优秀家庭教育案例评选活动,积极发动教师、家长撰写家庭教育案例参评,把开展这项活动与创建学习型社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我区家庭教育和谐科学发展。
    2、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家庭教育学会将成立评委会对所征案例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参评案例必须按要求填写案例封面和承诺书。(文件及附件在龙湾妇联网:www.lwfl.org下载)。
4、参评案例文本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文件名:单位+题目+作者)于2010年6月11日前上报。
5、各中小学、幼儿园参评案例上报所属各镇(街道)妇联,由各镇(街道)妇联统一上报,区属各单位可直接上报,上报地址:区妇联妇儿工委办(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431室),联系人:诸海疆,联系电话:86960080,邮箱:zghj3384@163.com。
 
    附件:1、龙湾区优秀家庭教育参评案例封面格式
2、龙湾区优秀家庭教育案例评选活动参评承诺书
        
温州市龙湾区妇女联合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
温州市龙湾区家庭教育学
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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