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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职称论文送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0-7-20 14:21:27  浏览:1143  字号选择〖    〗


关于2010年职称论文送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评工作,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科研水平,现将2010年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职务评审论文送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温州市2010年晋升职务业务考试成绩合格者,根据《温州市做好2010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论文要求,送审两篇代表作(139乡镇任教满20年现任教师1篇;2009年已送审鉴定的论文今年仍有效,不再送审)。

二、论文资格审查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送审的论文,属发表的应提交刊物原件,并复印论文原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原文,下同);属获奖的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级及以上获奖论文还须附论文评奖通知和获奖文件复印件)。送审论文经县(市、区)教育局政工科(人事科)经办人、市局直属学校(单位)人事干部审核签名、单位盖章后,由申报教师本人保存。申报小中高、副研、高讲、高级实验师职务的论文,根据上述要求经县(市、区)、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初审后送温州市教育局职改办审核。

三、答辩或书面鉴定论文格式要求

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对象从两篇代表作任选一篇学科专业论文参加答辩,论文格式:属发表的复印论文原件一式4份(其中3份涂掉人名、地名、校名);属获奖的论文格式参照附件1附件下载A4纸单面,一式3份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申报小中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对象两篇资格论文进行书面鉴定,不参加答辩,论文格式:属发表的复印论文原件一式3份(其中2份涂掉人名、地名、校名);属获奖的论文格式参照附件1A4纸正反面,一式2份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每位对象论文装一个资料袋,封面上注明姓名、单位、学科和论文题目。

2.以县(市、区)、市直学校为单位,将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答辩论文和申报小中高、副研、高讲、高级实验师鉴定论文分别汇总上报(附件2和附件3附件下载

四、论文送审时间

1.市直学校、单位:721-23

2.县(市、区):726日鹿城、龙湾、瓯海、乐清、瑞安;27日文成、泰顺、洞头、平阳、苍南、永嘉。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论文答辩各学科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温州市教育局职改办

20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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