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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湾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


    时间:2010-6-24 8:57:50  浏览:1721  字号选择〖    〗


温龙教政〔2010〕45号

关于龙湾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

        为全力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提高师源质量和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经龙湾区人事劳动局、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0年相关专业教师11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教师气质,身心健康;
        (二)温州市区(龙湾、鹿城、瓯海)生源、温州市区户籍(2010年6月20日前登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为浙江省生源,报考体育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学科的教师可放宽为温州市各县市生源;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报考体育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不作报名条件要求);
        (五)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须具有相关的专业技能证书;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必须是普通中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学前教育及以上毕业,并且现已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可放宽至全日制中等幼儿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的必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并且现已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3.报考中学(包括初中、职高、普高)教师的必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八)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
        二、招聘岗位
        有关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龙湾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和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口的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6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与形式:龙湾区教育局4楼会议室(地址:状元镇龙飞路4号,龙湾区机关状元综合楼4楼),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由本人填写的《龙湾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可从龙湾教育网
www.lwedu.cn下载),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审:本人身份证、两张近期一寸彩照、户口簿、毕业生报到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条件者名单将公布在龙湾教育网公告栏,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要求达到3∶1的比例,不足3∶1比例的岗位由区教育局与区人事劳动局共同研究是否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一)组织考试:初审符合者,凭本人身份证在7月15日至16日到教育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具体考试细则与时间以龙湾教育网上的通知为准。
        文化学科采取面试和上课(或说课)两种形式进行考试;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技能学科采取专业技能和上课(或说课)两种形式进行考试。各项考试分值均为100分。
        (二)加分:对公开招聘到温州市农村、社区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在职大学生村官,工作满2年的予以总成绩加3分;工作满3年的予以总成绩加5分。
        (三)确定入围对象:由面试或专业技能成绩的40%、上课(或说课)成绩的60%及加分3项组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入围对象,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分别按上课(或说课)、面试或专业技能考试的顺序,成绩高的优先,若还出现成绩相同,则进行学科素养加试。入围对象名单将公布在龙湾教育网公告栏。
        (四)体检与考察: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负。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缺额指标则按总成绩顺序予以替补。
        (五)公示与招聘: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龙湾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随机选择学校,并办理招聘入编手续,若有自愿放弃的,其缺额不予替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择定学校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与学校签订四年服务期合同,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招聘对象系硕士研究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体育学科教师的,必须在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招聘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其他说明
        (一)不按规定时间报考、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须提交盖有村(社区)、乡镇(街道)和组织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
        (三)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0年6月20日。
        (四)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区教育局、区人事劳动局共同研究确定,整个招聘过程的各项通告及结果均在龙湾教育网上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本通告由区教育局、区人事劳动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龙湾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龙湾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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